通辽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
9月15日,通辽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。会议总结了近年来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,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。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特古斯出席并讲话。市领导那顺孟和、傅铁钢、萨仁、白赛娜、王治安、辛金山、吴艳刚、师铎、高琦、严洪波、苏利华等出席了大会。市委书记那顺孟和讲话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傅铁钢主持会议。市委副书记萨仁宣读了表彰决定,授予90个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,授予130名个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。
特古斯充分肯定了通辽市民族团结事业的发展和进步,对通辽市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
那顺孟和在讲话中指出,民族问题、民族工作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我市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,地处反分裂、反颠覆、反渗透的前沿,维护民族团结、地区稳定的政治责任十分重大。同时,今年全国的重大活动多,敏感日期多,各种敌对势力图谋借机进行新一轮颠覆破坏活动。前不久,胡锦涛总书记先后视察了云南和新疆,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特别是在新疆干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,强调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,一手抓团结稳定,自觉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,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,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。
那顺孟和强调,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,从党和人民事业全局的高度,从通辽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,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大意义,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,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,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,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全力推进通辽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、率先发展。要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,切实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;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,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;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队伍,切实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坚强保障;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,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维护团结的自觉性;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,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,注重改进方法、落实责任,注重密切协作、形成合力,注重完善机制、狠抓落实。
傅铁钢在总结讲话时指出,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,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;要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,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协调可持续发展;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,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;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经验的宣传,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进步;加强督查和指导,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取得成效;要围绕会议的总体要求、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,拿出细化工作措施,落实工作责任制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




